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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 表 报 送 制 度

  1 、提高对报表报送制度的认识,增强统计法制观念,思想重视,明确责任,奖罚分明。
  2 、坚持实事求是、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,严格执 行市统计局各专业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,完成统计报表报送工作。
  3 、严格报表报送签到制度,基层统计报表和资料,必须由统计人员亲自送审,并在签到表上签名,未按规定送审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视为迟报。
  4 、对迟报的单位,申请市统计局发出《统计报表催报单》,仍不能按期报送统计报表的单位,视为拒报,三年内三次迟报的单位,视为屡次迟报。
  5 、对迟报、拒报、屡次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,申请市统计局依照《统计法》和《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》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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